精神分裂症与性(下)
下面再介绍一例与性有关的精神病患者,这是一位 而且坚信不移经说服教育无效,虽然多方努力也未能纠正。其诱发原因的确与性有关,我在实践中认识到青少年中产生形形色色性困惑问题的往往是那些学习尖子,这看上去是可悲的。实际上也反映出对青少年的教育决不是单纯拿分数来评价的事,只管分,不管思想品质,不管全面发展,不管人际交往等总是行不通的。至于这位女孩子的问题究竟属于精神疾病中的哪一种,只能由有经验的精神科医生去处理,它已不属于性咨询与性治疗的范畴了,我是无法妄加评论的。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可达原则上讲,他们也应该有结婚、生儿育女的权利,但要视病情而定,根据他们的精神状态与行为能力区别对待。发病期或病情未愈时显然不宜结婚,在精神状态恢复正常、能正常工作和生活自理两年以上再结婚,否则,缓解期太短时,婚后易造成复发。婚前不应向对方隐蔽病史,婚后双方应相互体贴关心,避免对病人施加精神刺激。如果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且都具有家族史时则不宜生育,否则后代患病的可能性极大。关于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婚、育、性等问题最好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单靠自己看书是掌握不好这些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