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力争2015年全省创建15家省级示范卫生院
海口1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近两年来,海南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一改以往持续增长的势头,床位利用率明显下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诊疗功能弱 化、诊疗骨干工作积极性下降等问题。日前,海南省卫生厅农卫处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省各 市县(区)乡镇卫生院每年的住院总人数要比上三年度平均值上升3%至5%,力争2015年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力争2015年全省创建15家省级示范卫生院
据了解,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是农村民生惠民工程,是落实“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意见》指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满足卫 生院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两大功能要求,力争到2015年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同时,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乡镇卫生院健康可持续发 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创建15家省级示范卫生院。
省卫生厅将建立和实施卫生院评审制度,每年对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培训,新任的院长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2015年中心卫生院一至三级总项目开展达40至45项
《意见》指出,卫生院应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据悉,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优先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23项 是所有卫生院必须开展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项目,二级21项是标准化一般卫生院需要保证和开展的项目,三级13项是中心卫生院需要开展的项目。
到2015年,要求中心卫生院一至三级总项目开展数达到40至45项,标准化一般卫生院一至二级总项目开展数达到30至35项,经济欠发达地区未达标准 的一般卫生院一级项目开展数至少达到14项。标准化达标的中心卫生院,在保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稳定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拓展医疗业务范围,提高急危重症的 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优势专科力争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有效分担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就诊压力。
一般卫生院要优先开展一级手术
《意见》指出,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并积极完善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一般卫生院要优先开展一级手术,中心卫生院优先开展一、二级手术服务; 已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包括民营机构)长期合作的中心卫生院或已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通过对口支援、实施纵向合作等方式,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 下开展二、三级手术。对于技术成熟的项目,应纳入适宜技术范围,鼓励乡镇卫生院推广使用。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手术,其费用按门诊统筹标准报销,不受次 均门诊费用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