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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

时间:2022-06-11 22:42:01 皮肤科 我要投稿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

【概述】

  原发性高血压是以动脉血压增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血管疾患。病因尚未十分明确,但从发病率来看,与年龄有关。我国资料<20岁者,发病率为3.11%;20~29岁为3.91%;30~39岁为4.95%;40岁以后明显上升。因此,牛皮育龄妇女中,原发性高血压较少见。

【诊断】

  正常人的血压在不同生理情况下有一定的波动幅度,当焦虑、紧张、应激状态或体力活动时,血压均可升高。此外,收缩压随年龄的增长上升,故而高血压与正常血压的界线不易划分。1979年我国修订的血压测量方法和高血压诊断标准如下:

  1.休息15分钟后,取坐位测右臂血压,应反复测量几次,直至血压值相对稳定。舒张压以声音消失为准,如声音持续不消失,则采用变音时数值。同日内间隔1小时,或隔日再次核实。

  2.凡收缩压≥21.2kPa(160mmHg)和(或)舒张压≥12.6kPa(95mmHg),经核实即可确诊。血压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为临床高血压。

  3.以往有高血压史,未治疗3个月以上,此次检查血压正常者,不列为高血压;如一向服药治疗而此次检查血压正常,仍应诊断为高血压。

  育龄妇女罹患第一期高血压居多,血管并发症少见,且眼底、心电图、心脏、肾功能检查常无异常,故诊断必须仅以动脉压升高为依据。首次就诊如在妊娠中期,由于外周血管扩张、血液稀释及胎盘形成动静脉短路,可使40%的患者收缩压下降2.7kPa(20mmHg),而使诊断复杂化。首次就诊即有肾功能损害,则难以鉴别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或慢性肾盂肾炎引起的症状性高血压,还是由原发性高血压引起的肾脏病变。

【治疗措施】

  1.静脉血栓的处理

  2.肺栓塞的治疗:并发肺栓塞者,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临床表现】

  在妊娠20周前反复测量血压在18.7/12kPa(140/90mmHg)以上,或在妊娠前即确诊患有高血压,称为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约59%患者有家族史。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而血压于孕中期下降者,或血压低于21.2/13.3kPa(160/100mmHg)者,胎儿成活率高;若血压高于21.2/13.3kPa(160/100mmHg),胎儿死亡率明显上升。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中,约有10%~20%在孕后期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基础血压>24/14.6kPa(180/110mmHg),胎儿死亡率达23%;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则胎儿死亡率高达41.3%。妊娠高血压征出现越早,胎儿预越差,于32孕周前即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75%胎死宫内。此外,在原发性高血压基础上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胎盘早期剥离的发生率为2%,较单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