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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宜做人工流产?专家答疑

时间:2022-06-11 22:40:23 皮肤科 我要投稿

哪些情况不宜做人工流产?专家答疑

  北京空军三甲医院妇科专家指出,人工流产是指在妊娠24周以前,采用人工方法,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

  人工流产适用于因母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心脏病等)或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者以及避孕失败者。

  人工流产按妊娠月份大小可分为早期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妊娠12周前做人工流产称为早期人工流产;妊娠12-27周做人工流产称为中期引产。

  那么,哪些情况不宜做人工流产呢?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