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案的启示与思考:依然任重道远
2010年侵犯知识产权并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十大典型案件,带给人们的不仅是查获成功的欢呼、喜悦,更有令人深思的背后故事,是什么原因导致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走向制售假药的深渊?
"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资本论》中的这些话,是制售假药行为泛滥的最好注脚。
制售假药的暴利甚至超过贩卖毒品,而可能受到的惩罚风险与贩卖毒品相比则小得多。以十大案件中深圳跨国制售假药案为例,涉案金额高达1.89亿元,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十大假药案(部分案件尚未判刑)中刑罚最高的案件。
全国品牌医药企业联合打假维权协作网负责人赵泽源对此表示认同。他说,假药和普通的仿冒产品不同,直接关乎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不少假药案最终却被判决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直接导致刑罚过轻,造假行为也越发猖獗。
深圳市药监局稽查人员表示,网络使售假行为再也不受空间距离的限制,在一个IP地址发布虚假广告,全世界许多人可能看到了,但执法部门有相对固定的管辖范围,犯罪嫌疑人可以满世界跑,可执法人员却不能。更何况,还要考虑到行政执法成本。
"打击制售假药行为是一件系统工程,需要拓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也需要加大对跨地区案件的查办力度,还需要加强政企合作,更需要政府鼓励企业构建'打假同盟',并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