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问题 还有多少患者会被遗弃?
新闻背景:
2003年11月2日,一名因车祸受重伤的患者被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收治15天后,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于11月18日晚上被该院医务人员开车抛弃到外地,导致患者被冻死。
2005年9月19日,一个因交通事故受重伤、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病人被送到医院后,因医疗费用问题,郑州大学 附属医院竟把病人拉出去,丢弃到数十公里之外的公路边。
2005年10月9日下午,一位无依无靠又身患重病的农村妇女,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医院治疗两天后,被该院派救护车丢弃到其所在的乡村路边。
这是医院管理年活动正在全行业如火如荼开大会、做动员、定措施、忙督导的背景下,河南省卫生系统20天之内连续发生的两起因医疗费用问题,医院遗弃患者的恶性事件。
在媒体和公众的一片谴责声中,令人深思的是:这两起在当地乃至全国引起网上、坊间公众强烈反响的事件,距今年6月20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遗弃并导致患者死亡事件的通报》时隔还不到百天。尽管人们常说“人命关天”,但离谱的事情在一些地方的一些相关部门,可能早已是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波澜不惊了。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丑闻被披露多天后,笔者并没有看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的反应,哪怕是以往的“走走过场”,这两次也“省略”了。这不禁让人痛心和担忧!即便只有一次就足以让人心情沉重乃至食不甘味的类似事件,为什么会在同一个地区屡屡发生?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到底为“人命关天”进行过多少设计,为“最可宝贵”的生命进行了怎样的日常防护?面对频频发生的丑闻,当地主管部门这种睁只眼闭只眼的暧昧,是不是在客观上对这种“不和谐”事件的无意识放纵?
今年7月,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因遗弃并导致患者死亡事件的5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部为此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管理不善、医德医风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在不久前召开的河南省医院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河南省省长李成玉严肃批评一些医院管理粗放、服务态度差、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李省长忧心忡忡地说:“把医院交给这些人,我就非常担心!”如果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切实把卫生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省长的批评当回事,“举一反三”抓成效,何至于属下遗弃患者的恶性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频频发生呢?李省长的担忧不无道理,如果当地相关部门缺少守护有责的责任意识,缺少基于生命关怀的内在自觉,仅仅把传达上级通报和省长批评当做一种仪式来完成,再多“举一反三”的传达,都难以产生根本的效果。我们有理由担心,还有多少患者会被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