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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燕分飞为哪般?无性婚姻

时间:2022-06-11 22:18:42 皮肤科 我要投稿

劳燕分飞为哪般?无性婚姻

我,一个普通的女子,生活在不属于我的城市里。两年前和他经别人介绍相识,两年时间里,我们如其他情侣一样约会、看电影、聊天,不同的是,他不愿意和我有身体上的接触,是我主动牵他的手。因为都是在外打工,朋友中好多人都是还没结婚就一起租房子,我也向他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可是他没有回应,我们没有婚前性行为,周围的人都说我们是“恐龙”。我当时给自己的解释是,他可能是处男,不好意思,所以也就没有多想。   

噩梦从我们结婚登记那天开始。原来他也一直以来都怀疑自己有问题,生理上的。而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他说,为了我他会去看医生。我相信自己是爱他的,我也想帮助他。可是,半年过去了,他一直在忙工作,也从来不愿意再提及此事。   

我们的老家都在农村,双方父母都催我们早点要孩子,每次提及些事,我的心里就无限酸楚。我也曾经试图用我自己的身体唤回他对性的渴望,可是,一切都是徒劳。任何外力的作用,对他而言都是一种压力。我对他哭过、求过,可他只是用沉默来回应,见我闹急了,他就甩门而去。后来,他和我摊牌,其实婚后他也试图就医,可是医生的结论是没有好转的可能。冷静了一段时间,我们选择了离婚。 

●案例二:  

我与小静经人介绍后,认识半年多便结了婚。新婚之夜,她便不愿与我过性生活。我当时认为她只是因为羞涩,便未放在心上,但以后的日子,尽管我极尽温柔体贴,小静就是不愿与我同房。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是害怕,我不明白她怕什么,难道她婚前没有想到夫妻是要过性生活的吗?如果我强行要求,她会又抓又咬,大喊大叫,让我特别尴尬。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也有“需求”,为了排解苦闷,我就和哥们一起出去“鬼混”,但一回到家我会感到更加失落、更加压抑,这样我就继续不回家,有时就像上了瘾一样。不久她知道了,和我大哭大闹,我一气之下就去外地打工了。后来我遇到了小芳,她开朗、热情,最初我告诉她我没结过婚。后来我们的关系逐渐拉近,我就跟她讲了实话,她不但没有怪我,还仍然待我很好。现我与小静结婚已经3年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要离婚,我要开始新的生活。

●专家分析:  

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辛湲认为,“无性婚姻”大致可分成两种,即“想做但做不到”和“可以做却不做”。 前者一般起因是一方有疾病,比如性无能,或者其他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性生活,并非故意而为。对此首先要积极治疗,同时调整心态,正确面对,不可自卑,对方也不应歧视,更不要在意外界压力;如果不能治愈,一定要摒弃性生活只为生育、结婚后一定要生儿育女的思想,重要的应看夫妻双方的感情,若因此而破裂,那么再给彼此一次追求幸福的机会而选择离婚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后者,是生理发育正常,因心理或外界因素导致对夫妻间性的回避,是有意的:

一是分居型无性婚姻:就是夫妻长期分居,无法进行夫妻性生活。  

农民外出打工,特别是丈夫外出妻子留守,他们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增加自身收入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沉重的代价——“体制性的寡妇”。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可能面对对性的渴望和来自外界的诱惑,就会出现出轨——感情破裂——离婚等连锁反应。在这个时候,不能仅仅单纯地说要端正婚姻观念、恪守家庭道德,而是要为他们夫妻团聚提供条件。如,执行带薪休假、为家属探亲提供住宿场所等等,这样可以减轻无性对婚姻构成的威胁。  

二是性冷淡型无性婚姻:对性不感兴趣,不愿意过性生活,甚至讨厌过性生活。   

在我省农村,家庭及社会对性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当不够,人们获得性知识往往是来自同性朋友、父母或是夫妻间的口头相传,有的甚至来自黄色出版物,极少接受正规、系统的教育。性知识的缺乏会导致性爱方式单一甚至是错误,直接影响性生活质量,造成一方或双方的厌烦、恐惧,继而出现无性。所以,应从青少年开始加强性教育,不仅能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更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性心理、性美感和性道德,这一点学校和家长无需羞涩更责无旁贷。  

受主观思想影响不愿过性生活。特征是有性欲,生理器官正常,但却对异性接触不感兴趣。他们下意识地认为自己总有做不完的事,没时间也没心思做男女之事。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样的人往往都很年轻,如新生代的外出务工者,他们生存压力大,情绪焦虑,相当多的人时时面露疲态,郁闷成疾;还有一种人是有同性恋的倾向,但迫于社会压力特别是在农村传宗接代观念仍较重的情况下,不得以结婚,但婚后会拒绝过性生活;而有极少一类人崇尚柏拉图式的婚姻,这也是主观思想导致的无性婚姻。当然,无性不等于无爱,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对此,夫妻双方应该及时沟通、坦诚相见,以利于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是性格不合型无性婚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导致不愿意过性生活,或者是一方以性来惩罚对方,以性做要挟。没有爱情的婚姻已是不道德的,若再以性作为彼此伤害的方式,这样的婚姻实在可悲,然而夫妻双方又可能因为孩子、社会舆论等原因勉强维持着家庭。  

另外,辛湲也呼吁民众,要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不要将别人的隐私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记者观点:  

性不是构成婚姻的惟一因素,但却是很重要的部分,无可替代地影响着家庭的稳定程度。毕竟,性是人的一种本能,是人的生理的需要。在遭遇“无性婚姻”的人当中,也都有思想的剧烈冲突,是维持无性婚姻,是坚守道德,还是另寻他人,但时间一长,在条件成熟时,出轨就成为一种发泄的方式,一旦出轨一次,以后好像就收拢不住,慢慢地,出轨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婚姻变得越来越多余,离婚也就提上日程。不过,出轨总归非正路,虽然当今社会道德已是多元化的,但还要尽量避免。  

大多数人遇到此类问题,会不好意思与他人交流,久久压抑或变相发泄。其实,没必要压在心底,无性并不等于无爱,可以咨询医生、可以和同性朋友交流,努力改善现状;如果不能改变又无法忍受这种无性婚姻,也可以和律师交流,可以选择离婚,否则长时间闷在心里会导致心理崩溃出现恶果。

●律师点评:  

我们知道,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婚姻中的“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都有享受性生活的权利。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尚威律师介绍,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前面案例中提到在没有生理问题、另一方有需要的情况下,无性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家庭冷暴力,如果不能接受这种婚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